2018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广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审计,努力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高质量内涵式审计发展路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审计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告如下: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同志多次强调,要求加固审计法治工作“底板”,补齐“短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1月,厅党组审定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法治建设的年度工作主要任务。2018年9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同志担任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审计法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单位推进审计法治工作负总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对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厅党组、分管厅领导、机关党委(纪委)、支部书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书记的五层“塔形”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合力和成效。
(二)聚焦“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多次学法用法活动,内容涉及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等文件精神,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报送有关学习情况。
(三)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中共广东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广东省审计厅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广东省审计厅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制度,不断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四)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促使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厅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开展研究型审计,服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加强审计法治理论研究,开展全省审计机关大调研,重点围绕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计制度改革、审计机关从严治党、大数据审计等10项关系审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等专业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审计法治建设和各项决策科学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其中《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作用的专题调研报告》等5个课题报告被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刊发。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保障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省、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643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64.87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80件,移送处理人员356人。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196.19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挽回(避免)损失11.80亿元,核减投资额7.94亿元。共出具审计报告5016篇,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2447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613篇次,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1412条,已被采纳7763条。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3128项,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21项。
(一)强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依法理财。一是实现了对政府“四本”预算的全口径审计监督,对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计;二是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数量继续扩大,2018年对39家省直部门单位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118家下属单位,并对20家重点监督部门每2年轮审1次;三是实施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财政决算和23个省属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第二遍轮审;四是不断拓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继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助推广东发挥好改革开放的窗口作用、试验区作用、排头兵作用;五是公共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审计范围进一步拓展,对2017年新开工的63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我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四川等和东西部协作的项目和资金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涉及总投资364.12亿元。从2018年起,省审计厅还将连续3年组织全省有对口帮扶任务的10个市的审计机关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跟踪审计。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依法行政。全省审计机关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审计任务,举全省审计之力,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组织开展全省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审计、省农信社机构整合改革专项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全省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性挂账事项审计调查等项目,摸清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研究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防范财政和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在精准脱贫方面,认真落实自2016年起至2020年连续5年组织对14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地市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跟踪审计计划,并把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工作部署一并结合推动落实,重点加大对镇村的抽查力度,追踪政策落实与资金使用的最末端,对发现的扶贫资金损失浪费、贪污腐败、作风不实、失职渎职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核查处理。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在2016、2017年共对2市6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此项工作。同时根据中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抓紧起草我省实施办法,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也即将启动。
(三)开展绩效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建立健全提高绩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组织对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其所属的24所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2014至2016年教育建设与改革发展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和资产使用管理等情况,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村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建设等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以及21家省直单位2017年度非涉密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等开展绩效审计。此外,在各类审计中关注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和配置效率,检查相关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财政预算支出及政策拓展绩效审计常态化。
(四)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履职。组织对省直部门单位、国企、高校、检察院和法院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以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制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被审计领导干部横向覆盖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高校校长、两院院长及群团组织等主要负责人,纵向覆盖市厅级、县处级、乡科级,连续开展对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交叉审计,有效推进被审计单位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对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审计结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在全省通报,督促各地自查自纠。
(五)着力抓好民生领域审计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继续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底线民生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连续5年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同时还对医保基金、社会抚养费、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管理使用绩效、基础教育等进行审计,坚决纠正查处挤占挪用滞留民生支出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行政理念
1.做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省委批准,中共广东亚博足彩会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7月23日,亚博足彩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省委书记李希发表了重要讲话,审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事项。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部署,划转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的相关职责,做好转隶人员到我厅的相关工作,优化整合审计资源,构建我省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2.加强审计法治建设。一是推动完善我省国企国资、公共投资领域的审计监督体系和内部审计机制,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广东省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推进出台《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二是出台《广东省审计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审计厅公职律师工作管理办法》,为保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厅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3.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立法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和我省审计、财经等领域立法动态,加强与审计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司法厅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审计法修订意见征集的相关工作,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工作,共提出修改意见195条提交审计署。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我厅意见建议的109项法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反馈建议,推动完善各相关领域法律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审计调查,注重发挥专家论证在审计决策中的作用。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善于借用专家“外脑”,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引入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调查,审前从学术研究成果中提炼体制机制性问题线索,审中强化问题导向,审后提炼成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促进提出更完善的合理化建议。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厅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已配置公职律师5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2018年共为我厅相关合同、公开申请、信访等出具法律意见25份,审核各类采购合同17份,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及相关附件3项,出具法律咨询及信访件法律意见书6份,在审计法治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编制我省审计系统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系统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多项职权职责,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履行干部监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决策,提升机关法治建设水平。
(三)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及纪检监察的衔接机制。我厅与省委巡视办联合起草《关于建立巡视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巡视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协作配合;加强审计机关与省纪委的会商协作,草拟《审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移送管理办法》,规范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的移送工作。
2.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审计行为。坚持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切实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明确规定审计机关不得参与项目决策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管理活动。
3.努力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高质量内涵式审计发展路子。通过实施人才强审、科技强审、质量强审、创新强审的审计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向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供更多高效能的审计服务,打造高关注度的审计社会影响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干部队伍。
4.完善质量控制机制,促进审计质量提升。一是成立省厅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和审计质量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为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检查考核提供人员和机制保障。二是切实加强对市县审计局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每年对7个地以上市及其辖区内2至3个县级审计机关进行业务质量检查,出具审计质量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综合报告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通报。三是指导市县审计局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工作。以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指引为主要载体,印发7期《广东省审计厅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指引》,促进全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四是开展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深调研”工作,形成《关于“审计质量控制如何走在前列”专题的调研报告》。
(四)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履职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健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以省政府主导、省人大监督、审计参与、被审计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落实的省级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实行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同时明确办理的责任处室、办理程序、办理方式等内容。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厅主要领导亲自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接受热线访问,回应公众关注,获得积极反响。
2.加强对全省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一是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党性锤炼、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谈话提醒、审计现场廉政监督检查、支部专题学习等“六个一”规定动作,审计队伍纪律作风更加严明。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厅党组召开15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促进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建立十项反腐保廉促廉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审计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推行审计计划、执行、审理、整改“四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不断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审计现场风险防控,开展审计现场廉政跟踪检查和回访。严格落实审计现场监督十项措施,堵塞审计现场管理漏洞。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将执纪监督贯穿于审计前的纪律交代提醒、审计中的巡查监督、审计后的反馈回访,组织对市审计局和厅内设处室的开展监督执纪检查,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自查自纠,确保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构建审计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大格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关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要求,将《广东省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列入了广东省审计厅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另外,全部公开39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并向社会公告省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扩大了审计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4.完善容错纠错问责机制。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的方式,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对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违法违纪进行坚决查处;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在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时注重把握政策边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营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等相关机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我厅顺利完成了涵盖原原本本学法、视频讲座辅导、专题测试等三步骤的宪法专题学考工作,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共有287人参加了宪法专题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满分率高达98.61%,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注重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党内法规的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将法治思维教育、审计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党规党纪和法治教育课程。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氛围。开辟普法专栏,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广东审计》杂志等媒体及时刊发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对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报道。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植根“良知、责任、执著、专业、奉献”的广东审计人精神,弘扬法治精神,厚植广东审计法治文化建设基础。
2.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相融合,在审计实施各环节,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讲解宣传审计法及相关行业法规;在审计整改监督过程,向被整改的单位,普及党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制度、法律法规等;在审计质量现场检查工作中,规范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行为。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自查,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印发《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确保全省审计机关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完善保障和落实机制,提升审计工作实效
1.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厅公务员考核办法》《处室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厅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2.树立典型示范的宣传引导效应。开展评选推荐审计项目参加审计署优秀项目评选,探索建立全省审计项目精品库,在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审计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方面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重点
我厅的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广大审计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环境持续改善。但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严格依法审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依法审计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起草《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案件移送办法》和《广东省审计厅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推动贯彻落实。
二是继续推进依法审计。按照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独立性,推动形成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培训贯穿到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加大普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和鼓励广大审计人员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加大审计法制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水平。成立厅审计质量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探索提高全省审计机关审理工作水平的路径,逐步提高全省项目审理水平,明确各级审计机关质量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审计质量管理规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推进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服务广东审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推动广东审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能作用,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审计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