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和下发审计统计软件的通知》(审办办发〔2012〕75号)要求,现将审计署2014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真实、全面地反映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同级审计机关法定管辖范围内审计对象(含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级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内部汇总后,由省级管理部门报省审计厅,即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级部门在地方的单位由该部门负责统计,省直企业在地方工商部门注册的下属企业由省直企业负责统计。
二、统计区间
统计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度11月底。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4年12月5日前向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报送《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纸质和电子件。电子件报至gdnsxh@126.com,纸质报表需盖单位公章,并交换至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中心(注明710房)或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710房,邮编510630。省直各有关单位年度报表如没有内容,请报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通知和报表电子版可在省审计厅官网右侧“网上通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