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2021年,省审计厅收到省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件,为会办件。截至2020年5月底,已按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提交主办单位并网上回复,办结率达到100%。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总结报送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改进和创新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爱军同志今年到任后就立即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结合当前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省审计工作的中心任务,抓住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审计工作中狠抓落实。通过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全厅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注重完善机制,着力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
2017年11月,我厅结合多年办理经验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正式出台了《广东省审计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粤审办〔2017〕281号,以下简称《制度》),使我厅办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度》主要从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全过程跟踪督办、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采纳推动工作等环节对办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制度》提出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为厅各处室的重要工作任务,每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后,及时分解落实到处室单位,及时明确牵头单位、办理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做到责任到处室、任务到个人。同时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台账制度,将建议登记造册,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通过定期通报、定期督办、定期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精神,我厅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每年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厅主要领导年度抓落实重点工作安排,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厅办公室总协调、业务处室负责承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四、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工作合力
我厅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十分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充分沟通,如今年收到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刘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加大力度支持中山市镇街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建议》(第1302号)后,我厅于2021年4月上旬派出调研组赴中山、东莞等市开展了实地调研,与基层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了解地方政府对《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现状,也与省委编办多次沟通,就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提出办理建议,沟通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有效保障了答复质量和效率。
五、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扎实推进审计工作
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对审计工作提出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将建议和意见采纳并融合到业务工作中,有效地推动了我省审计工作。如我厅对刘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加大力度支持中山市镇街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建议表示支持和认同。我们认为,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审计署和我省相继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内部审计事业向前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刘燕代表的建议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契合。今后我厅将继续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进一步科学谋划、全面统筹,推动实现建议办理和审计业务工作相互促进、贯通融合。
六、继续加大建议办理结果的公告力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我厅从2016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开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和工作总结,这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接受公众监督,密切审计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今后我厅将继续遵循凡是我厅主办的建议,均按要求给予公开的原则,推动我厅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稳妥、有序开展,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广东省审计厅
2021年10月19日